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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际海洋法论海上丝绸之路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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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思雯 来源:辽宁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2016年学术年会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会议论文 关键词: 海洋自由 海上丝绸之路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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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无法解决所有国际海洋法律争端。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缔约国,我国在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过程中,势必面临沿海国扩张海洋权益而公约却不足以应对的难题,此时,各国的政治意愿就成为我们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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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矿业治理共同体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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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少帅 黄喜峰 来源: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16届学术年会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会议论文 关键词: 海洋自由 海上丝绸之路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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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2013年9月7日上午,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演讲,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伟大战略构想;在"一带一路"重大战略背景以及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为了保障国家资源和经济安全,就必须实施矿产资源全球化战略,将矿业国际合作纳入国家战略体系。矿业全球化也就要求各国矿业在自治的基础上共同治理,以"丝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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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际海洋法论海上丝绸之路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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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晏瑲 来源:法律科学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期刊 关键词: 海洋自由 海上丝绸之路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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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无法解决所有国际海洋法律争端。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缔约国,我国在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过程中,势必面临沿海国扩张海洋权益而公约却不足以应对的难题,此时,各国的政治意愿就成为我们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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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时期海上丝绸之路法律制度和发展规划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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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人达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期刊 关键词: 政策沟通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资金融通 新时期 责任精神 海上丝绸之路 法律制度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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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中国倡导共建的新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反映了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的责任精神,这与中国提倡的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理念是一脉相承的。新时期海上丝绸之路体现了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海洋文化,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可倡议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建立丝路发展协调会,协调完善各个当事国之间涉及环境保护、海上安全、交通秩序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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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时期海上丝绸之路法律制度和发展规划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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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人达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期刊 关键词: 政策沟通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资金融通 新时期 责任精神 海上丝绸之路 法律制度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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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中国倡导共建的新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反映了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的责任精神,这与中国提倡的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理念是一脉相承的。新时期海上丝绸之路体现了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海洋文化,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可倡议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建立丝路发展协调会,协调完善各个当事国之间涉及环境保护、海上安全、交通秩序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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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际海洋法论海上丝绸之路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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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晏瑲 来源:法律科学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期刊 关键词: 海洋自由 海上丝绸之路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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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无法解决所有国际海洋法律争端。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缔约国,我国在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过程中,势必面临沿海国扩张海洋权益而公约却不足以应对的难题,此时,各国的政治意愿就成为我们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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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际海洋法论海上丝绸之路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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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晏瑲 来源: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期刊 关键词: 海洋自由 海上丝绸之路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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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无法解决所有国际海洋法律争端。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缔约国,我国在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过程中,势必面临沿海国扩张海洋权益而公约却不足以应对的难题,此时,各国的政治意愿就成为我们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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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保护古沉船——以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古沉船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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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亚娟 来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期刊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古沉船 保护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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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东盟国家所在的东南亚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千余年来掩埋在海底的沉船不计其数。这些古沉船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见证,保护它们对人类文明的传承具有重要意义,但它们却正面临商业性打捞甚至盗捞的严峻危险,有些已经遭受了严重破坏,亟须法律保护。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缔约国负有保护海洋考古和历史文物并为此进行合作的义务,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保护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古沉船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保护这些古沉船具有可行性。当前,中国应当与东盟国家依照公约进行合作,比如加强信息共享、在古沉船管理方面合作、开展培训合作和打击盗掘等,并在时机成熟时签订条约,通过长效机制保护这些古沉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