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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商“两头大”家庭研究
作者: 焦存超  来源:中南民族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徽商  两头大  明清  徽商妇 
描述:明中叶以后,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极大发展,商业也日趋繁荣。明清时期商业的繁荣主要表现在整个社会至上而下都弥漫着浓厚的重商风气、新兴市镇的大量兴起和商人地位得到了提升三个方面。作为明清十大商帮之一的徽商,迫于生存的压力纷纷涉足盐、茶、典、木四大行业,经商区域也遍及全国各地,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并使得其在当时的社会上有着巨大的影响。徽商在故里很小就成立家室,之后便别妻离子,四处追末逐利。由于徽商外出经商的需要,使得在明清时期,徽州地区出现了早婚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在明清商品经济发展之下徽州社会现实需求所造成的。留守的徽商妇不管在意识上还是行动上,都坚定地支持丈夫外出服贾,她们不仅劝夫外出经商、教育并诱导后代服贾,并且倾其奁资作为丈夫经商的初始资本。当然,徽商妇也付出了鲜为人知的代价,她们不仅在情感上倍尝了与丈夫聚少离多的孤苦,过着恶衣菲食的艰苦生活,更难能可贵的是,商妇在故里靠纺织、刺绣、采茶等体力劳动承担起男性家长所承担的养老育子的责任。作为商人,徽商无疑是重财利的,但多数徽商对故里的家庭也有着一股眷顾的感情,对留守的妻子也是有思念之情的。作为明清时期在徽商群体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两头大”的出现,是在徽商冒着诸多风险、经历了诸多失败、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在事业有所起色之后才得以出现的。富有的徽商不仅在物质上追求奢侈的享受,更是在美色上挥金如土。徽商的纵欲需求也使得扬州“瘦马”闻名于世。不可否认,徽商在常年经商之地另立家室有着其诸多正当的理由,但故里的宗族、双亲尤其是商妇们对其在外娶妾的态度是复杂的。作为一个有感情的女性,是不希望自己的丈夫在外追芳逐艳的,但同时作为一个生活在程朱理学盛行、世代谨守朱子家礼社会环境下的弱势群体,虽多不甘,但也无奈。两个看似“平等”的家庭,其实质上仍是名分不可混乱的妻妾制,所以两地家庭的法律地位是不相等的。但就得失而言,故里很悲苦,外地家庭是很幸福的。同时,两地家庭对徽商事业成功的作用也不同,故里起主要作用,外地的作用是次要的。“两头大”现象的出现首先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同时也归因于当时社会的制度和文化,即具有封建封建性本质特征的社会制度赋予了商人在外娶妾的权利、商人尤其是徽商对理学分流的整合。另外,当时社会恶劣的自然和交通条件也给“两头大”现象的出现提供了一个机会。这些都是“两头大”存在的合理性解释。不管这种现象在明清时期曾经是多么盛极一时,但是,作为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两头大”最终只能成为一种历史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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